中国哈达>>>哈达办事通----行政审批事项
行政许可事项: 中医、中西医结合蒙药医疗机构立项审批
办理时限: 45 个工作日 |
办理程序: 项目单位提出书面申请; 项目所在地旗(县、区)卫生局初审; 呼和浩特市卫生局审批。 |
许可条件: 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; 有适合的名称、自治机构和场所; 有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费、设施、设备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; 有相应的规章制度;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 |
提交材料: 医疗机构选址报告; 用房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; 建筑设计平面图; 设备情况、规章制度、验资证明; 医疗机构卫生、技术人员的医师资格证、职称证、执业证书、身份证、下岗证(失业证)或退休证的原件及复印件; 医疗机构人员登记表和花名册、聘用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; 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; 医疗机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;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。 |
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: 呼和浩特市卫生局中蒙医科 地点: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 1 号党政办公大楼 445 房间。 电话 :4606118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