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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许可事项: 中医、中西医结合蒙药医疗机构立项审批

办理时限45 个工作日

办理程序

项目单位提出书面申请;

项目所在地旗(县、区)卫生局初审;

呼和浩特市卫生局审批。

许可条件

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;

有适合的名称、自治机构和场所;

有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费、设施、设备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;

有相应的规章制度;

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。

提交材料

医疗机构选址报告;

用房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;

建筑设计平面图;

设备情况、规章制度、验资证明;

医疗机构卫生、技术人员的医师资格证、职称证、执业证书、身份证、下岗证(失业证)或退休证的原件及复印件;

医疗机构人员登记表和花名册、聘用人员需提供聘用合同;

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;

医疗机构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;

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。

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

呼和浩特市卫生局中蒙医科

地点: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 1 号党政办公大楼 445 房间。

电话 :46061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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