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哈达>>>哈达办事通----行政审批事项

行政许可事项: 文化经营许可证

办理时限20 个工作日

办理程序

经营者提出申请--→管理部门对场地进行审核--→依据《印刷业管理条例》等文件进行审批--→核准发放经营许可证

许可条件

•  中学、小学校园周围 200 米 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;

•  有企业名称、住所、组织机构和章程,并以专营的形式单独办理营业执照;

•  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,其中,注册资本或出资不少于 30 万元人民币;

•  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;

•  有健全、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,计算机应当安装身份认证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;

•  有固安的网络地址,且应当以专线形式接入互联网,计算机终端数市区不得少于 60 台,旗、县不得少于 30 台,单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 2 平方米 ;

•  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、经营管理人员、专业技术人员。

提交材料

• 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和章程;

• 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管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;

•  资金信用证明;

•  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;

•  依法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。

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

呼和浩特市市场管理办公室行政科(玉泉区公园西路 188 号市场办二楼)

电话: 596028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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