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哈达>>>哈达办事通----行政审批事项
行政许可事项: 食品生产许可
办理时限: 65 个工作日 |
办理程序: 省级、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受企业提交的《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》和其它书面材料,初步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; 省级、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审查组审查书面材料; 省级、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给《受理通知书》; 审查组审查企业基本条件审查(包括生产必备条件和检验能力); 检验机构进行发证检验; 市级汇总合格企业名单和材料上报省级,省级将名单和材料上报总局; 总局统一批准获证企业名单; 省局向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; 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。 |
许可条件: 应当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; 取得卫生许可证; 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。 |
提交材料: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; 工商营业执照、食品卫生许可证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; 企业厂区布局图生产工艺流程图; 企业质量管理文件; 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。 |
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: 呼和浩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科 电话 :3990404 |